安全验证
— , 第十章【 建筑基地的绿【化, 第六十【二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及有?关技术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指标!同时:满足表19》至23的要》。求 :     居住【区公共绿地指—。标,(m2/人》。) 表19 ! , , ? 】 , 组团绿】地 ? , 小区】绿地 》 》。 居住区绿地— 《 : , 《(含组团与小区) ! 】。 》。 — 0.5 — , 1—.0 】。 ,。 1.5 — , , 《 】。    《居住区?内,中心公共绿地—规模(ha) 】 ,。 表20 【。 》 ? 】 公共绿地》 《 要—??:? 求 — 最小规!模 ?。 《 【 【 居住区《。公园 ? 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1.?0 】 , — : 小游园【。 【 , ,有一定的《功能划分 ! 0.4 ! 》 — ?。 组》团绿地 【 《 灵活?布置 《 : , 0.0【4 》 【  —   绿地率—最低值(%)— 表》2,1 : 】 —   【 , , ? 居住区 【 》 学校《、医院、《休养所、机关团体】、?? 文化、部队!。 《 , , ,。 一般工厂、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 】 M3工厂 —。 】游览性道路、— 滨河路、广场 ! 《。 》 — : 新区 【 , 30 】 3】5 : 2】0, 3!0 】 50 ! ! ? , 旧区 【 , 2》5 》 3》0 》 15— 】25 】 2?5 【 ,。 ? —    绿化带【用,地最小净《宽控制表 表!22: 【 ? ? ? : 绿化种植 ! : 绿化—带净宽?(m) 》 》 ! : 灌木丛 ! , 《 0.8《 】 》 单行!乔木 ! 1.《5 】 【。 双【?, 行? 乔》? 木 《 : 平【?? 列 》。 , 《 ?5.0 【 : ? 》 ? 错?? 列 ! 》 ?2.5 【 】 】花,丛,与草:皮 : : 0.】8 ! : : 《    树》木与:建(构)《筑物最小距离控【制表 表【2,。3 【。 】。 》 建(构)筑物【 【 :最 小 水》 平 距 离(m)! — ! 乔木】(至中心)》。 , 】。灌木边?缘 :。 》 —。 !道,路侧石 】 : 1.0 ! 0.5 】 【 》 道】路排水盲沟》 — 1.0—。 【   》 ? 》。 — 建筑物 】 ? : 有?门窗 ! 3 》 , 1—.5 【 ? !。 , 无门《窗 】 , 2 ? 1】.0 》 ? 【 ,。 , ? 围墙 】 ? ,。 2.0《 0!.75 【 ! 挡土!墙 【 1.0 【 — 0.5 【 ! — 排水明沟 【 ,。 : 1.0 ! 《 0.》5 : : — : 《。 测量【标志 ! 2.0 — :。。。 , 1.0 ! 》 : 《 ,。 : 第六十三—。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具体计?算,规则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录A 《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机构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应不少于【5%  【   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少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集中绿【地计:算 》    资》江、邵水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20米!,, 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50米 ! ?。 第》六十四条 》。 居住区各》级中心公共绿地【设置:规模按表20—规定执行 ! 第六十—五,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第六十六条 【位于市区《旧区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经城—市规划园《林绿:化部门同意后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如下  】   F《=M×N 》 ? ,   式中F地面】。面积、 》 ,     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 !    《 N有效系数(见】表24) — ,   ?屋面绿化面积折【算系数表 》。 表《24 ! —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米) ! 有?。效,系,数(N)《 《 】 —。 小于、—等于1.5 ! , 1.0— — !。 大于1】.5小于《、等于5.0— 0!。.70 》 — 【 》大于:5.0小于、—等于12.0 ! : 0.50 】 : — 》 大于1!2.0小于、—等于18.》。0 【 0.3》。0 ! !。 大于1—8.0 【 ? 0 ? 【。 》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侵占现有—绿地进行建设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规划审批 】 第六十八条! 保?护,古树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害古树【名木不得侵占古树名!木进行建《设特殊需要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征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规划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