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A.0.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0.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0.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A.0.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0.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0.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