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YD5003-2014 建标库

10.2  管道敷设

10.2.1  除供机房专用空调机使用的加湿给水管及其凝结水排水管外,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不应穿越通信机房。消火栓不应设在通信机房内,可设在走廊或楼梯间等易于取用的地点。管道穿过通信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10.2.2  通信机房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应采用金属管材及配件。

10.2.3  防酸式蓄电池室应采用耐酸(碱)材料制成的排水管道,阀控式电池室可不设排水管道。

10.2.4  通信机房内设有地漏时,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应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

10.2.5  通信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保温材料应为B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