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YD5003-2014 建标库

5.3  通信电源对土建要求

5.3.1  通信建筑应有可靠的电源保证,应根据预测的通信设备终期用电量确定电源容量,并为电源设备预留足够的机房面积及合理的结构荷载。

5.3.2  安排通信电源机房时,应考虑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关系及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走线路由;电力、电池室宜设置在动力负荷的中心,节约线缆长度及日常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