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YD5003-2014 建标库

5.2  通信工艺对土建要求

5.2.1  通信工艺对建筑、结构设计的要求应考虑下列内容:

    1.各种通信设备占用的机房面积应根据预测的规模容量、所安装设备的品种及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新业务新技术的发展等因素确定。

    2.安排各类通信机房楼层时,应考虑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关系及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走线路由,使其便利、顺畅、便于使用和维护管理。

    3.机房平面布置应紧凑,结构合理,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安装量;各楼层的机房安排应有通用性,并根据需要进行分隔。

    4.机房设计应贯彻集中维护的原则,按无人或少人值守的要求安排机房,以扩大机房的有效使用面积。

5.2.2  楼内电(光)缆走线孔洞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设备机房内应预置足够数量的用于敷设通信电(光)缆和通信用电力电缆的垂直楼板孔洞和水平穿墙孔洞。

    2.通信电(光)缆孔洞与电力电缆孔洞应分别独立设置。

    3.楼板孔洞的设置位置应采用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形式设置。

5.2.3  电(光)缆进线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光)缆进线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预测的通信设备机房规模、容量及新业务新技术的发展确定。

    2.电(光)缆进线室与外线连接以敷设管道的方式为主,进线室内预留管道接口;每栋通信生产楼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相对独立的电(光)缆进线室和不少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外部电(光)缆引入路由。

5.2.4  局前电(光)缆人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通信设备机房建筑基础外部的地面以下设置地下电(光)缆引入人孔,以便于通信电缆和光缆引入至设在通信楼内的进线室。

    2.人孔的设置类型应由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型式及引入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