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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宅建设必—须依法接受当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 (二)要求!当事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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