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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流转】收益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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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上地?所有者可一次性收取!流转年限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可参照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征地补偿费》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除—。向上地所有者支付土!地补偿费《。外应向市、县(【市)人民政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标准为!3?6元《/,平方米按《市、县(《市)、乡(镇)、】村1252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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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土地流转收【益由土地《使用者直接向有批】准权:的市或县《(市)人民政府国i!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比例每年返还】、上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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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的土《地流:转,收益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户储存作为专项资!金用于耕地》开发乡?(镇)人民政—府和上地所有—者的土?地流转收益专户【储存分别《由县(?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主要—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基础设施投资和安!置农民的就业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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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费:。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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