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地基和基础
!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 管架?及管墩基础设计【等级不应《低于丙级
】
10.1.2】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管》架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 2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架应作变形验算
】
》 — 1)软弱地【基上的管架结构【。;
】 》 2)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
》 3 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管架应!验算其稳定性
】
《1,0.1?.3 除本规范】第10.1》.2条?外的其他管架结【构地:基可不作变形—验算:
《
,
10.1.4【 ,。 当顶层支》撑普通设备》的管廊式管》架,位于软弱地基—时其相?。邻,柱基沉降《差不应大《于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的0.0—05倍;当顶层【支,撑重:型设备的管廊式管架!位于软弱《地基时其相》邻柱基沉降差不应】大于: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的0.—003倍
!。
,10.1.5 【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
《
10.1.6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
》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 3 《 ,计算: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应为1.0
】
【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
10.【1.7? 地基基础—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应符》合本规范第7.0】.5条的规定
【
!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基本组合】应符:合,本规:范第7.0》.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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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地基》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管架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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