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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地基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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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
10.】1.1 管架【及管墩基《础设计等级不应低】于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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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管【架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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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架,应作变形验算
【
— : 1)软弱!地基上的管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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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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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管架应!验算其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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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3 除《本规范第10—.1:.2条外的其他【管架结构《。地基可?不,作变形验算
—
10.1!.4 当顶层支】撑普通设备的—管廊式管架》位于:软弱地?基时其?相,。邻柱基沉《降差不应大于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的0.《005倍;当顶层】支撑重型设》备的管廊式管架位】于软弱?地基时?其相邻柱基沉降【差,不应大于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的0.00】3倍
—
10.》1.5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1.6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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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
》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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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计算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应【。为1.0《
》
: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
1:0.1.7 — 地基基础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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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应符合本】规范第7.0.5条!的规定
《
—。 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基本组合—应符合本规》范第7.《0.3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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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地!基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管架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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