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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建制镇规划的】依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建制?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的3%至—10%的罚款 】   ? 第五十—三条在村庄、乡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在村庄、乡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乡规划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定—建设:。住宅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    》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未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 ,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在村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六条:损坏村镇房屋、【公共设施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第五十?七条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依—照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 , 《第五十八《。条在乡镇规划区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集中统一!。行使对村镇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   ?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而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的; 》   (三)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