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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二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建制镇规】划的依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建【制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的3【%至:10%?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在村庄、乡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在村庄、乡!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乡规划】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定建!设住宅?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   (三)—未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 ,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在村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 : :第,五十六条损坏村镇房!屋、公?共设施的依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第五》十七条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依照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第五十?。八条:在乡镇规划区—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集【中统一?行使对?村镇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  ?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六十—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而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的;《。   (三)办理!规划、?用地、建设手—续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