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市》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指导《。行政机关《执,行,本办法 】 第二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督促改—正、立案《查,处等制度完善联席会!议等相关工作机【。制畅通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受》理投诉的渠道受理投!。。诉的机构、》渠道和?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应当:向社会公布 — , 》 第二十《二条 投《诉人:可以直接到投诉受理!。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投诉 】    投诉—受理机关主要通过】。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督促改正、立【案查处等措施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  :   投诉人具【名投诉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法!制机构报经市政府批!准责令该行政—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一)?擅自实?施目录之外行政审批!事项的;    ! (:二,)擅自改变目录【规定内容增加行政审!批条件和申请—资料的; —   ? ,(三)擅《自设立收费和审【验项:目的;    】。 (四)《其他应予《纠正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由市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本机关上年度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包括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审批的情!况,、审批结果、申【请人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结果等 】     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指导 !。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政?务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