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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市》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指导行政机关执】行本办?。法 : ? 第》二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督促改正、立】案查处等制》度完善?联席会议等相关工作!机制畅通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受理—投诉的渠道受—理投诉的机构—、渠:道和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应,当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二条?。 投诉人可以直接到!。投诉受理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投【诉, :    投诉受理】机关主?要通过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督促改正、》立案查处等》措施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具名投诉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投诉人 —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法制《机构报经《市政府批准责令【该行政?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    (一)【擅自实施目录之【外行:政审批事项的; !    (》二)擅自《改变目?录,规定内容增加—行政审批条件和【申请资料的;— ,     (三)】擅自设立收费和审】验项目的《;     (】四)其他应予纠正】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由市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本—机关上?年度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包括: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审批《。的情况、《审批结果、申—请人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结果等 》 , ,     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指导 !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政务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