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98-2014 建标库

4.7  人员净化

4.7.1  乳制品厂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员净化用室应按生产区域的卫生要求和作业区域清洁等级要求设置。

    2  不同等级的作业区人员净化用室宜分别设置。通过低级别区进入高级别区时应设置二次更衣设施。

    3  人员净化用室应包括换鞋、存外衣、更换清洁工作服、盥洗、消毒等净化设施。

    4  卫生间、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不得设置在清洁作业区内,不得对清洁作业区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  卫生间和淋浴室宜设置在人员净化用室外。设置于人员净化用室中的卫生间应有前室及排风。

    6  存外衣和更换工作服的设施应分别设置。外衣存放衣柜宜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设置。

    7  盥洗、消毒室应设洗手和消毒设施。宜装烘干器,当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时,龙头数量应按每10人1个设置,当每班人数在200人以上时,应按每增加20人增设1个龙头。龙头开启方式不宜采用手动,宜采用感应式。

4.7.2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不应造成人员往复交叉。不同等级的人员净化用室可按更衣程序设置(图4.7.2-1、图4.7.2-2)。

图4.7.2-2  进入清洁作业区人员更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