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98-2014 建标库

3.2  总平面布置

3.2.1  总平面布置应满足生产、防火、卫生、安全、施工等要求,并应结合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布置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露天堆场、运输路线、管线、绿化及美化设施。

3.2.2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周围环境,紧凑、合理,节约用地。应按生产特点和产品发展需要,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工程建设的关系。

3.2.3  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厂区内、外交通运输要求,合理组织人流、物流,应对生乳收奶区、原料收货区、成品发货区和人流走向合理布局。道路宽度应根据运输量分级设置。

3.2.4  有烟尘及有害气体排出的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及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2.5  生产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场地等应统一规划,相互协调,做到远近期合理结合。

3.2.6  给水设施宜相对集中,靠近水源。厂区的排水宜结合厂区的地形、坡向和厂外市政排水系统的位置合理布置。

3.2.7  动力、电力供应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

3.2.8  厂区内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影响的植物,不应妨碍消防作业。

3.2.9  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厂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乳制品厂宜设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

3.2.10  当乳制品厂有包装物回收时,应设有足够的堆放场地,并应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

3.2.11  成品库宜靠近包装间及厂区出入口,运输路线宜短捷便利。

3.2.12  厂区内主要干道宜采用高等级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