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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一)拒【绝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的; 】  :  (三)工【业,企业私设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   ! , ,(四)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停止运?行、闲置《、拆除?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   《 , (:五)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的》;    【 (六)《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保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 》    》(二)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广利河!及其支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破?坏林木植被或—者占用林地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水?利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设施阻碍】行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行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