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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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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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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企业私设《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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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停】止,运行、闲置》、拆除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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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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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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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保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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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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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
(】二)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广利河及其】支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破:坏林木植被或者占】用林地?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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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水利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设施阻碍行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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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行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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