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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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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广利》河,。流域水环境》的义务?禁止进行《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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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含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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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广】利,河及其支流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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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在河流—滩地及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
(五)!向水体倾倒、排放放!射性固体废物、含】热废水以及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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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以及其他!废弃物?
【对污染损《害广利河水环境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监?督、举报 》
《
第十—六条 广利河流【域内严格控制—化工:、印染、食》品发酵等项目建【设;严禁新建—造,纸制浆、制革—、电镀、炼油、【炼焦、石棉、—硫磺、磷《肥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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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使用地《热资源?的尾水不得排—入广利河及其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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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利河流域城区段!沿岸配套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及时清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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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排水》规划及工程》建设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编制《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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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沿河强排泵站!不得向广利河及其】支流进行《。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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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向广—利河及其支流排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 :
: ,。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因特殊情】况闲置或者需—要拆除的《应当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登记需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向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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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设置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废水的排放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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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规定】设有相应《污水处理设》施,;
】(三)设有专用检测!井
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其【排放废水《的排放口应当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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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工业企业各【。项水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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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各项水—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和质监】总,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并达到?排污总量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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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建设部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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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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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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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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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加压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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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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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施工场?地、餐饮场所、洗车!场、厕所等的排水】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连接?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栅、沉砂井、【隔油池、化粪池等】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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