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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规划管理 !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纳?入城乡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行,。政许可并依法—公示审批结果 ! ? 第六条 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向国土资源部—门抄:告拟出让地》块,的容积率、使—用性:质,。等规:划,条,件 《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载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载入《。的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 第八】条 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 》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依法:核,实己竣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确:定竣工项目的—实,际容积率 —  :  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 利用?地,形高差?而建设的围合—空间两面开敞—的其建筑《面,积的25《%计入容积》率;三?。面开敞的其建—筑面:积的50%计入容】积率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整:容积率?    (一)同!一,项,目用地已完成部分建!设,并,。已公告预售剩余【土地:申请调整容积—率的;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达到!两年的; —   ?(三)违法建—设项目;《 ,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整容积率】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调整容积率!    (一)】建设用地所在区域因!城,。乡规划调《整可以提高》开发强度并》符合已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二)建设用地所在区!域满足环境容量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整容积—率,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以?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明确容积—。率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初始容积率   ! (一)出》让时已?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二,)出让时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但已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 (三)受让时既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又无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以:宗地所在地》域级别基准地—。价设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四)以现状挂【牌的土?地按现状挂牌时【核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 第十三条 调整!容积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并附—规划设计方》案;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资料齐备的】。申请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三)在—本地的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召,开听证会;》 ,    (》。四):。经专家论证、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调整容积率!告知书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资源部】门和利害关系人; !    (》五)建设单位持【调整容积《率告知?书到国土资》源,部门补缴土地—价款;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单位交清【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   (《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土地】。价款补缴《凭证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 ,  :  (七)将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档案【。资料归档备查 【   ?  容积率》调整幅度在10%】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有关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 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第十五条 调—整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 ? ,   (一)应【补缴土地《价款: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出具的评!估委托书确定的【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二)计算《方式该宗地》。现时市场价下楼【面地价乘以新—增建筑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