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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纳【入城:乡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行!政许可并依法—公示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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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向国!土,资源:部门抄告拟出—让地块的容积率、】使,用性质等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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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载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载,入的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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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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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依:法核:实己竣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确定—竣,工项目的实际容【。积率
】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 利用地形高差【而,建,。设的围合空间两面】开敞的?其建筑?面积的2《5%:计入容积率;三面开!敞,。的其建筑面积的50!%计入容积率—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整!容积率
】。(一)同《一项:目用地已《。。完成部分建设并已】。公告:预售剩余土地申请调!整容积率的;—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达到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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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建设项目;
!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整容积率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调整容积率
】。 (一)》建设用地所在区【域,。。因城:。乡规划调《整可以提高开—发强:度并符合已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二)建设用地所在!区域满足环境容量】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整容积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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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以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明确:容积率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初始—容积:率,
》(,一)出让时已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 (二》)出让时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但已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三)受让时既—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又无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以宗地所在—地域级别基准地价设!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 (四)—。以现:状挂:牌的:土地按现状挂牌时核!定的:容积率为初始容积】。率
第十三条! 调整容积率按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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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并附规划设计—方案;?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资料齐备的申【请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 (三)在本【地的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召开听证会—;
(【四)经?专家论?证、: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调整】。容积率告《知书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资源》部门和?利害关系人;
】 (五》)建设单位》持调整容积率告知】书,到,国土资源《部门补缴土》地价款;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单位交—清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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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土地?价款:补缴凭证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
】 (七)将【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档案资料归档备】查
— 容积率调整幅【度在10%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有关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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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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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调【整,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
(】一)应补《缴土地价款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出具的评【估委托书确定的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 (二》)计算方式该宗地】现时市场价下楼【面地价乘《以新增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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