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水》利、供水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     (二【)优先安排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水;    】 (:三)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九条 市、县区环!保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供水、水》利、卫生、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划定跨!县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   ? 有关部门以及【城市供?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卫生防止水源污】染 第十一—条 :以河道、渠》。道,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沿,岸两侧各500【米的区域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 , (一)《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  :(二)倾倒、丢【弃,、堆放、抛》散工业废物、垃圾】、,粪,便和其他固》体废物;  【。 ,  (?三)采?矿或者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及垃圾【填埋场;   】  (四)设置水】上娱乐设施、餐【饮设:。施和装卸有》毒物品的码头; 】     》。(五)新建、扩【建、:改建与城市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六《)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十二条 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1,000米内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二)堆放垃—圾、废渣或者采【矿;    【 (三)设置渗水厕!所、渗水粪》坑、工业《废,井等污染源; 】  :  (?四)新建、扩建【、改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第十三条 以水】库为水?源地:的水库周围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水源核心保护区在】核心:保护区内除遵守第】十条规定和第—十一:条规:定外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捕捞!、放牧、停靠—船只排筏; 【  :  (二)人工【养,殖、放养家禽;【   《  (?三)其?他污染水《质的活动 》 第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的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河—流,、渠道以及输水渠道!(管道)、泵站等】附属设施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