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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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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生产经】营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本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各《县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 规划、环【保、水利、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监、物》价、: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供水工作》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城市供水】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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