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三章 设—施维护 》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河》段、:专用水库《、引水?管,渠,、取水口、》水厂、取水井群、】泵站、管道》(至计费表》处)、阀门、水表、!消防:栓等附属设施与设】备,均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主【管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加—快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保障正常—供水 ?   ?  供电部门应【当确保水厂电力【供,应和供?电安全 》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必须?确保安全完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毁坏【、拆:除、掩埋用户投【资建设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除计费水【表至用?户终端的以外—均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     计【费水表和水表井【、箱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保护!应,当保持内外清—洁井盖、箱盖完好无!堆压物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坏的其!。维修、更《换等有?关费用?由用:户承担;计费—。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自行安装、使】用和维护 》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进:行改装、更换—。或安装其他》管,网,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  《  :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安装的计—费水表前阀门(包】括水表)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闭、拆换、迁【移、改装 — 第《。十五条? 供水?企,业及其水质检测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以保障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公【正有效 第十!六条 用于城市公共!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改造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七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周围一米范围!内严禁挖掘、修【建任:何地面地下建—筑、构筑《。物及堆放物》料、植树《、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 第十八条 确!需建设和埋设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并行和垂直、交【。叉的建筑物或安【装其他管道时必须报!请,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后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查明地下管网】分布情况并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按城市建设】管理和给《水,设计规范《要求施工《不得:危及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商《定方案后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公共消火栓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安装安!装后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移交公?安消防机构管理【和使用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检查发现损坏—应当及时告》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修复  !   消防用—水实行装表计量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火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