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工程建设 》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工程的】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供水专【业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水资源保护【要求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的意见【并将:二,次供:水建:设方案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共供水【安,全    —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凡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到达的范】围内不得自》建供水工《程现有?的自建设施供—水系统应限期—改造逐步停止使【用由:。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进行》供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不能到达的地区新!建自建?设,施供水?系统须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后自行停止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自建设施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从事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自建设【施供水工程》建设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设备!、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不得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