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改、】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报省—发改、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作为!住宅用地招、拍【、挂的条件》。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开发建设—中按15%》。比例配建实行—配建的要《用合同方《式约定配套建设的】总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和普通》的,装修与?室外景观环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 》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   ?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 , ? ?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 :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 】第,。十九: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