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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 名词解释 【 : 1:.城市?规,划区  【  《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 》2.城市《建,成,区,    !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 3.城市总!体规划  】 ,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 《4.城市详细—规划   】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 5.!控制性详细》。规划 《   《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 《 6.修》建性详细规划 】    —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 《7.:城市用地 — :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的?统称 【 ?8.居住用》地  —。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 9.公共设施用】地 :。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    —。 》10.工《业用地 —    》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 — , 1:1.仓储用地—    【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2.对外交通—用地 》。   ?。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3.道路广!场用地   !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 , :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5.:绿地  【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 1》。6.特?殊,用,地 》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 17.水域!和其他用地 !  :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 ,。 【 18.保留地【 《   —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 《 19.城】市用地平衡 !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调整和综合平衡【 , :   ? ? 20.】用地兼容《 《  : 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前提下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对【不同类别性》质用地进行合理【选择、调配的弹性】规划: 《   》 21【.建设用地面积 !    【 是指规划征地红线!范围内除城市道【路、河道、电力走】廊、轻轨控》制,线、绿化隔离带【等规划控制用—。地外的实际用地【面积 《    ! 22》.带征用地 !   随着】规划建设《用地一并《从农村集体土—地连:带征:用为国有土地的【用地 —  : 2!3.临时用地— ,。 ,    【 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堆物或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使用并按期】收回的土地 】    《 ? 2》4.容积《率 : :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    ! : :25.建筑》密度   】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  】 2:6.绿地《。率 》   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   !。 27?.道路绿地 !   》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    【 》 28?.道路绿地率— ?    — 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   》 ? , 29.低层—。建筑 高《度小于等于》10米 【   《 《 30.多层建筑! 高度大于10米且!小于等?于,24米  】  】 31.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24?米 》   【 3《。2.低层居住—。建,筑 1-3层 】 ,    】 33》.多层居住建筑【 4-?6层 》 ,   ! 34.中》高,层居:住建筑 《7-9层 】   】。 :3,5.高层《居住建筑 大于【等于10层 !   《 36】.点:式,建筑 》    是】。指与生活居住建筑】。正面相?邻的建筑《面长度小于2—4米的各类建筑 】   》 ? 37.条!式建筑  】  与—生活居住建》筑正面相《邻,的,建筑:面长度大于24【米(含2《4米:)的各类建》筑   【 【 3:8.裙房  !  : :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 《 ?   ! 3:9.骑楼 —    — 城市道》路的:建筑将下《层,临道路?部分作成《柱廊式人行通道楼层!部分:跨建在人行通道【上的建?筑形式骑楼建—筑一般为三》层以下 【   ? : ? , 40.建筑间距】 ?  :  ? 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 41.日!照标准  】  :。。 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 :。  :。 4!2.道?路红线?    】 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 43!.绿地绿线 】    城市!各级绿?地用地规划控制线 !。    — 《 44.河道蓝!线   【。 , 城市》。各级河、渠道规划】控制线   ! ? : : 45.《建筑:红线  【  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   《 【 4:6.建筑高度 【    】 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距离 —    《 47!。.旧区 》    【。 (:1)市中区指西昌】路、齐陶路、东【。。外环、十《里泉路所围合的范围!  》  (2【)薛城区指蟠龙河、!珠江路、《规划:蟠,龙路:、新郯薛《公路、泰《山路、珠江路、京】福高速公路》所围合的范围 】    》 (3)台儿庄!区指规划北二环【路、东外《环、运河、枣—台,复,线所围合的》范围 —   (4】)峄:城区指2《06国道、科农【。路、丁桥路、—南国路、《。东外环、北外环、】2,。06:国道所围《合,的范围 》    】(5)?山亭区指规划—北京路、《0,9公:路、薛国路、店韩公!路,所围合的范》围   【 , , 《48.新《。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老区!以外的其他范围 】   ? 49—.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 《50.半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 51.设备层 】    《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 《    52!.避难层《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   ? 53.架空层!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    【54.台阶  】  在室外或室】内的地坪《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    【 55.坡道  !  连接不同【标高的楼面、地面供!人行或车行》的斜坡式交》通道    【 56.栏杆】    高度】在人体胸部至—腹,部之间用以保障【人身安全或分—。隔空间用的防护【分隔构件    !。 : 57.楼梯—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用的:。。建筑部件 —   58.!变形缝 》   《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应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 《。    — 59.建》筑幕墙 《    由—金属构架与板材组成!的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6,0.吊顶   】 悬吊《。在房屋屋顶或—。。楼板:结构下的《顶棚   — 61.管】道井 《 ,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    【 62.装修 !   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依托对建筑!内、外空间》进行的细《部加工和艺术—。处理 63.!采光    【 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光环境【使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取得的天然】光照度?。满足使用、安全【、舒适、美》。观等要求《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