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 》 城市道!路,
,
,
第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下!列规:定,控制
— (一)快速路】 40米以上;
!
》(二)主干路 4!0-6?0米;
— (《三)次干《路, 25-40米】;
? (四—)支 路 — 1:4-25米
】 城市道路应当!搞好绿化《新建市区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机动:车道设置规》定
?
,
【 项 》。目
】控制车速《
《 (公【里/:小时)
》
车道【数(个)
】 ?车,道宽(?米,)
?。
】
快速【。路
》 60-80】
—≥4
【 3.75
!。
,
!主,干道:。
:
》40:-60
】 4-6
》
3.【75
【
》 次干道【
— ,40
2!-4:
3.】5,。
《
,
, :
? 支 路 】
? 30》
≥2
!
3.5】
?
!第四十八《条 ? 非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应小:。于3.?5米(市《中心区、商业区不】小于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5米
—
第【四十九条 人行!道城市规划区内人行!道设置单侧最—小宽度应《不,小于主干道5米【、次干道4.5米、!支路3米、小—区级道路《1.5米新建的【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
, 第?五十:条 快速路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宜设立体—交叉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按表【。9,规,定执行
》表9 ?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
,
?
交!叉路:口性质
— , 主-》主 主-次
!。
次—-,次 次-—支
》 支《-,支
【 支-其它【
?
】 最小—转弯:半径(?。M)
— 30
—
, 2》0
【1,。2
》 9
【
第五—十一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第!。五十二条 》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地
》。
第五】十三条 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
:
第五》十四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
—
》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0要求;
表【1,0, 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 , 】 】 :。 — — 单位 !米
】
建筑【基地 相!交道出?口位置 》 《 :路性
》 的【距离 《 ! 质
【 ? 建《 ,
》 筑基地—
:
》 :所临道路性》质 】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支 ? 路
【 小区道路—。
?
—
《 主?干路
】 135
— 1》00
7!0
【70:
《
! 次干路
—
,。 《100
— 70
—
: 70
—
45
】。
《
?
支 !。路
?
70【。
45
!
45
! 45
【
,
《
—。 小区道路
!。 ? 45
】 ,45:
/
】
/
! ,
注均以自相!交道路(中心线)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算起
—
, (三)【机动车出入口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最《边缘线不小于5【米;
?
【(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0米;?
—(五)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小于20《米
第五》十五:条 《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
—
》 第?五十六?。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大型文体设施—、主要交通枢—纽,及对外交《。通入口处公》共停车场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道路交叉口距离【按表10规定执行】。
?
第五十】八条 《 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指!标
:
:。
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 【 (2【)不足基《。本单:位的项目按基本【指,标配建而《且只入不《舍
第五十九条 !。 配建的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
第—六十:。条 ? :。露天:停车位?须在规划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园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第六十一条 【 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必:须大于1《0M 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M:。
】第六十二《条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 , ,。 (一)《小汽车?露天停车 25】。-30m2/—车位;
— 》(二:)小汽车室》内停车库 30-!35:m2/车位;
】 :。 (三)【摩托:车停车场 2.5!-2.7m2/车位!;
】 (四)小汽—车路边停车场 1!6-2?0m2/车位;
】
(】五)自行车露天【停车库 1.5-!。1.8m《2/车位;
—
《 : (六)自行车室内!。停车场 1.8-!2.0m2/车【位;
!。 (:七,),自行车路边停车【场, 1.0-1.2!m2/车位
】。
:
第六》十三条 《 各类机动车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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