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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 : 】 城市道【路 : 第四十六条 !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下列规定控制【     —(一)快速路 】40米以上;  !   (二)主干路! 40-60【米;     (!三)次干路 【25-4《0米; 》    (四)【支 : ,路 : 14-《2,5米:     城市道!路应当搞好绿化【新建市区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机动车】道设置规定》 — ? 项  目 ! 》控制车速 》 》 (《公里:/小时)《 — 车道数(》个):。 《 , :车道宽(米) ! , 》 快【速路 !60-80 ! , ≥:4 ? 3.7【5, : 》 ? 《主干道 — 《40-60 】 4《-6 3!。.,75: 【 》 次干《道 《 , : ,4,0,。 2【-4 《 3.5【 !。 》支  路 【 , 30 — : ≥2 【 ? ,3.5 —。 : 第】四十八条 非】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应小于3.》。5米:(市中心区、商【业区不小于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5米 ? 【第四十九条 【 人行?道城市规划区内人行!道设置单《侧最小?宽度应不《小于主干道5米、】次干道4《.5米、支路3米】、小区?级道:。路,1.5米新建的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 , 第五】。十条: , 快速路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宜设立体交叉!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按表9—规定:执行 表》9 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 】 交叉】路口性质《 《 主-主 【  主-次 —。 : 次-—次   次-支 ! 《 支-支   】 ? , 支-?其它 【 》 《 最:小转弯半《径(M) — 3—0 20! , 12 ! 9》 第!五十一?条 : ,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第五十二条 【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地 》 第五十三】条 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 : 第五十四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    】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0要求;】 表10》 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        】 】 》 》 单位! 米 》 ! 建筑基地  【。  :  相交道》出,口位置   —。     路—性 》。。 的距离】      — ,    【质 ? : 建 】 【。。筑基地 !。 : 所临道路性质 】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支  路 】。 小区道路! ? , —。 ? 主?干路 》 , 135 ! 1《00 — 70《 《 :。70 》 ? 【 次:干路 》 100 】 70 】 70 ! 45 ! — 支—  路 — ? 70 !45 ? 》4,5 4】5 【 【 小区道路 — —4,5 》 45《 《 / !/ !注均以自相交—道路(中心》线)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算起 》 ,   (三)机动】车出入口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最》。边缘线不小》于,5米; —    《 (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0米;—     (五)!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小于20《米 第五十五条】 , , 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 【 : 第五《十六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大型文体】设施、?主要交通枢纽及对】外交通?入口处公共停车【。场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道路交叉口距!离按表10规定执】行 ? ? 第五十八条 ! 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指《标 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     》     (2【)不足基本》单位的项目按—基,本指标配建而且只入!不舍 第》五十:九条 配—建,的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 , 第六十条 ! 露天停车位】须,。在规:划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园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 第六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必须大于!10M 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M ! 《。第六十二条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   》  (?一)小汽车露天停】车 25-3【0m2/车位—; 《 ,    (》二)小汽车室内停车!库 30-3【5m2/车位; !     (三】。),摩托车停车场 【 2.5《-2.7m2—/车位;《 , ,    》 (四)小汽—车路:边停车场 1【6-20m2/车位!; ?     —(五)?。自行车露天停车库】 1.5-1【.8m?2/车位; —     (六!),自,行车:室内停车场 1.!。8-:2.0m2》/车位;  !   (《七):自行:。车路边停车》场 1.0-1】.2m2/车—位 《 第六【十三条 》 各类机动车—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