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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 ? ! : 城市道路
【
第四十六条 !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下列:规,定控:制
:
, ?。 (一)快速—路 40米以上;!
—(二)主干》路 40-—。。60米;
【 (三)次干】路 25》-40米《;
:
(四【。)支: :路 14-25】米
【城市道路应》当搞好绿化新建市】区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机动》车道:设,置规定
】
《 ?项 目
—
控制【车速:。
】 (公?里/小时《)
— 车道《数(个)
【 《车,道宽:(米) 《
】
—。快速路
! 60-80—
《 , ≥4
》 《3.7?5,
—
— 主干《道
4!0-60
》
, ? 4-?。6
《。 , 3.75
!
! 次干道
【
40【
—2-:4
— 3:.5
!
《 支 路【
《 30
! :≥,2,。
:。 ? 3.5
!
第】四十:八条 非机【动车道城市规划区内!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应小于3!.5米(市中心【区、商业《区不小?于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5?米
!第,四十:九条 人行道】城市规?划区内人行道设【置单:侧,最小宽度应不—小于主干道5米、次!干道4.5米、【。支路3米《。。、,小区级?道路1.5米新【建的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
第五十条【 快速》路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宜设立体—。交叉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按表9!规定执行
—表9 平交》道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
!
》 :交叉路口性质—
主-!主 ? 主-次
! 次?-次 次-支 !
支-支! ?
支-其!它
—。。
】 , 最小?转弯半径(M—。)
】30
2!0
12!。
—9,
?
《
第五十一》。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
第】五十二条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地
【。
第五—十,。三条 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
—第五十四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
》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 (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0要求;—。
表10》 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 《 , 《 : 》 ? 【 ? 《 单位 米
!
—
建—筑基地 《 相交【道出口位置 — 路性!。
— ?的距离 】。 , ? :。 质《
— 建
【。 筑【基,地
】 所临道》路性质 !
— 主干路 【
《 次干路
】 ? 支 路
【
, 小区—道路
! :
主【干,路
?
, 《135
《
》100
《
, 70
! 70
【 :
【 , , ,次干路
【 100
! ?70
【 70
】 45
【
,
》 , 支 路 】
》 7:0
:
》45
【 45
《
: , 45
》
】
, 小》区道:路
》 , 45
— 45—
—/
:
《。 /:
—
:。注,均以:自,相交道?路(中心线)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算【。起
— (三)机动车出入!口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最边缘线不小—于5米;
— ? (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0米;
【 (五—)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小】于2:0米
第五—十五条 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
!
第《五十六?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大型文体设》施,、主要交通枢纽及】对外交通入》口处公共《停车场?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第】五,十七条 《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道路交叉—口距离按表1—0规:定执行
—
《 第五十八条 【 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指标【
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 , , ? (2)不】足基本?单位的项目按基【本指标配《建,而,且只入?不舍
第五十九】条 《配建的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
,
第六十条【 露》天停车位《。须在规划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园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六十一《。条 : 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必须?大于10M 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M
!
第六十【二条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 ? (:一)小汽车露天停车! 25-》。30m2/》车位;?
? 》(二)小汽车室内停!车库 3》0,-35?m,2/车位;
! (三)摩】托车停车场 — 2:。.5-2.》。7m2/车位;
! (四】)小汽车路边—停车场 16-】。2,0m2/车位;
】
— (五?)自行车露天停【。车库 1.5【-1.?8m2/车位;
! ? ?(六:)自行车室内停车】场, 1.8-—。2.0m2》/车位;
【 : , (七)自行车路!边,停车场 1.0-!1.2m2》/车位?
》
第六十三条 ! , 各类机动车—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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