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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征地:安,置
第二十】条 征用《。土地:后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整理土地、开垦【耕地、调整土地【、留用?。土地、兴办》企,业、建立征地安置专!项资金方式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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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留】用,土地安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批准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要求留用》生,产、生活用地—利用所留土地和征】地补偿费用统一【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于留用的土!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报批手续留置!地的:相关问题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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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征用土?地后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其他—单位安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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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征用!土地后需要安置【的人员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被安置人员】应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
第》二十三条《 拆迁村民自用自住!的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原则上按自【拆自建?标准:进行补偿由村民按】规定和要求自—拆,自建必须统一建【设,的由:用地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统一建设《房屋的附属设施及果!。、杂林等按标准另行!补偿
】。二、拆?迁房:屋重建宅《基地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调整解决同时】必须:服从城?市、村?庄、集镇总体规【划要求?必须:执行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尽量》利用荒山、荒地、】空,隙地
【。 三、?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屋由用地!单位办理报批手续重!建宅基?地的平整及》水、电、路由用地单!位按标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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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结合地段房屋收购!标准:按农村房屋》拆迁标准增》加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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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被征?用后如另有》宅基:地且占地面积人平】。超过20平方米的】。不再安排重》建宅基地分户安排】重建宅基地时—所分:户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拆除宅?基地面积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其超过面积!部分相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或者注明"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由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无偿拆除】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村民—房屋的搬家费以户为!单位:按标准和实住—人口计算被拆—迁户须临时过—渡并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按标准》按月发给过渡费过渡!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二—十七条 拆迁集体】所有的房屋确—需重建而且有条件重!。建的参照《个人自拆自》建房屋办理无条【件重建的按个人房】屋收购价《格提高?1,0%的标准予—以收购
》 ? ,拆迁集体企业—用户:搬迁时必须停产停业!的从:停产停业之日—起由:用地单位按上月【工,资总额发给》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工资总额《15:。%的管理费以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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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拆迁寺庙《、教:学、外侨房产—及社会公用》设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用地!单位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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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拆除征用范围内的】有关生?产,设,施需要?恢复的?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不需?要恢:复的按标准作价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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