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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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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规—划,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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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规字[20【14]61号—
各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已?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规范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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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201】。4年7月1日前【未审批?建,。筑方案?的建设项目按—照新规范执行
! ?2、:凡2:01:。4年:7月1日《前已批复建》筑,方案的建《。设项目仍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和我局原有规定执!行,虽然已批复建—筑方案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未取【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遵》 照新规【范执行
— 3、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工程:面积计算应当符合】新规:范及青岛《市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的规!定
》 , 4》、2010年8【月23日青岛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规划指!标核算?工作的通知(青规】字[2010]6】9号)同时废止
】。
? : 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县级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岛市—规划: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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