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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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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自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 第二《。十,二条 由于住宅【合法:赠与、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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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市、》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市)土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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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未按第》十,五条规?定,退出旧宅基地的【不得为新建住宅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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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法批准—转让、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理
【 因?农转非、接受继【承房产或《经有批准权的部门】已经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内【土地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能按原批准宅基!地的占地情况使【用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且不能对所!属房产进行重—新改扩建房屋所有】权灭失土地使用权】随之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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