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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燃气使用【
第》三,十三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依:法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供?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中应当】明确燃气设施的【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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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需要使》用管道?燃气或者扩大管道燃!气使用范围、—变更管道燃》气使用地点》以及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的?。用户应当《向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提出申请;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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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管道?燃气用户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二个月仍不支—付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经《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户可—以暂时停止供—气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在用—户支付?所欠:费用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
! 第三十六条 管!道燃气?用气量以燃气计量】表具显示《。的数据为准
】。 , 管道燃气】供用:气当事人发》。生计量争议时—可以书面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表具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人承】担检验费;经—检,定计量表具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由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承担—检验费申请检定之】日起前?二个月的用气量按】照检:定认定的用气—量,计费
! 第三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
? (《二)管道《。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与当地燃气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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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持有《合法证件的燃气【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及正常》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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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或者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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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曝】晒气瓶和改换气瓶检!验标:记;
】 (六?)不得倒灌瓶—装燃气、《倾倒瓶装《燃,气残液?;
》 (七)不得盗!用管:道燃气;
【 (八)不】得转卖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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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用户《有权就燃气、燃【气器:具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质量、收—费等事项向有关【企业提?出查询?。有关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答复对不予处!理,或者对处理》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燃气?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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