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管道燃气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在】。核,发对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 —第二十一《。条 确需在燃气管】网及其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作业的【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在作业日七日前通知!燃气供应企业共【同协商?采取确保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的—措,施后在燃气供应企业!的监护下《。作业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作业单位或个人【承担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明火保护《作,业现:场中的?燃气管道及设施【  》   因作业单位或!个人作业不当—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的应主动【协助燃?气供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后进行》抢,修,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二十二条】 ,燃气企业《应当:对,有关燃气《设施: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  :   禁止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 , : 《第二十三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制定燃气安全使用!规则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 — 第二十四条! ,在国家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兴】建与燃气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 ,    (—二)擅自《。挖掘取土、》焊接烘烤、焚烧垃圾!。、生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破或者碾压; !    (》。三)种植深》根植物?或设置电《杆; —  : (: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   (五)将燃气!管道:作为支架或者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的《接地:导体以及《在燃气?。管道:设,施上:牵,。。挂电线;  ! , (六)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毁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 ?   ?(七)?擅自拆除、》迁移和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 》    (八】),其它: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需要挖掘动土涉】及到燃气管网安【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征求城市【燃气供?应,企业:的意见 》 , : 第二十六条】 确需改动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的其?它管线施工应—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与?燃气管道《保持安全距离且不宜!与,燃气:管道同沟敷设当确】需同沟敷设或—无法达到安全距离时!必须与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共同协商采》取防:护措施采取防—。。护措施的费》用由其它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 ,。第二十?八条 除灭》火救援和燃气严重】泄,漏等情况外》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