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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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省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特—征制定本省特征性】污,染物控?制因子的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批准后十《五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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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本省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企业事业单位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环境保护岗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二)【建立内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或者》确,定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
【(三)制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 (四)保证各!生产环节《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 ? (六)—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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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有》。关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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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应当《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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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防治污染》设施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保障其—正常运行并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
【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闲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因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故障等原因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采取措】施保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运》营其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受委:托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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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方式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他—防治污染的情况不】得谎报?、漏报、迟报或者】拒报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十五日内办理施工!排污申报《手续;?。。。。建设项?目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在试《生产前三个月内【办理试?生产排污申》。报手续
》 》。。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等需要!作重大改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变更前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申报手续;—排放:。污染物因不可—控制因素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鼓励和支【。持其他排污单位【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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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标:志牌
《 《 禁止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禁止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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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重点污染源应当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控设【施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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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运营【。单位应当《。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并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控—记录:自动监?控数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真实有!。效的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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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重点污染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污染物排放未实行!自动:监控或者自动监控】未,包含的?。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监测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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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理,污,染物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
【 》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障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事】故应急制度》;需要?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同意并—通知:委托其进行污染物】集中处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 : , 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交付!处理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发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交付处理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变】化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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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收《集,、清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污水不能!并入城镇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的应当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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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流域和行业】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或者!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该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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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省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无污染或!者轻污染产业的【发展
!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状【况等因素确定在【全省或?者部分?区域内禁止建设和】严格控?制建设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并根据】环境质量《变化: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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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市区内不得建!设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化工、冶金【、造纸、钢铁等【重,污染工业项目;已建!的,应当逐步调整—或者搬迁
【
? 第三十一条 】本省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加强对】印染:、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管理工业园—区应当配套》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 新《建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入驻工业园区;未】入驻工业园》区的应当配套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监管【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对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的企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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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制?。定水质控制》目标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质控制目标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功能区】和交接断面水质【符,合规定的目》标
【 , 第三?。。十四条? 本省实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能源政?策逐步改善燃料结】构开发?利用低?。污染、无污染—的,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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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有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能源:
【。 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燃煤燃?油火电机组、燃煤】电,站和:其他燃煤单位—以,。。及其:他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等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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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 , , 汽车《、家具?、包装、印刷—、电:。子,等使用涂料的行【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记录—生产工艺、涂料用】量、生产设施及污染!。控制设?备的主要操作—参数、运行情—况
【 石油、》化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并对已经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
》 ? 油码头、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区)和使用】油罐车、《气罐车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 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净!化、异味或》。者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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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决定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机动!车对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迁?入手续
— 《 在用机动车—应当依法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未?。取,得有效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交》通投入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及【其配套设施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行业购置、更】新车辆应当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第三十?七条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不能自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当提供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利用或者—。处,置
》 危险—废物产生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临时】贮存的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且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临时贮存】。的时间、地点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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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优先区域!隔离带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 : 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造成土】壤污:染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应当责令其限制】生,产、排放或者—停产并责令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轻度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种植指!。导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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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受】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严格控制】受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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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
! 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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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时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振动、【噪光:。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应当》及时清运《在工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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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危害环境的紧急状】况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减轻污染损害消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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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环境风《险控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损!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导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威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通,报当地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邻近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因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过》。错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而支付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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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或者!禁止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活动!等相应?的临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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