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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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省】。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特征【制定本省特征性污】染物控制因子的【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批准后十五【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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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本省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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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企业事【业单位?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环境【保护岗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 (二)建》立内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或者确【。定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 》 (三)制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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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证各生产环节【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 : :(六)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七】)其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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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有关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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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应?当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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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防治污染设!施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保障其正常》运行并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闲【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因【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故障等原因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采取措施保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运营其【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受委》托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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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方式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他防治污染—的情况不得谎报、】漏报、迟报或者拒】报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十五日内办理施!工排:污申报?手续;建设项目【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在试生产前三个【月内办理试生—产排污?申,报手续
【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等,。需要作?重大改?。。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变更前《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申报手续;排放污!染物因不可控制因】素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鼓励?。和支:持其他排污单位【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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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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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禁止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禁止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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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重点污染源【应当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控:设施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 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运营单位应【当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并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控记录!自动监控数》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真实有?效的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 ?重点污染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 对污染物排—放未实行《自动监控或》者自动监控未包含的!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监测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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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理污染物《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
【 《 :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障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事故应急制—度;需要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同意并通知—委托其?进行污染物集中处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 《。 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交付处理!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发《。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交付【处理: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变化:。。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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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收集、清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污水不能并】。入城:镇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的应当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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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流域和行业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或者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该?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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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省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无污—染或者轻污染产业的!发展
》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状,况等因素确定在全省!。或者:部,。。分区域内禁止—建设和严格控—制建设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并根据环境!。质量变化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 ? ?城市市区内不—得建设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化工、冶金、!造纸、钢铁等重污】染工业项目;已建的!应当逐步《。调整或者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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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省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加】强,对印:染、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管理】工业园?区,应当配套《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新建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入驻《。工业园区;未入驻】工业园区的应当【配套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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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监管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对【。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的企》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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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制》定水:质控制目标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质控制目标—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功能区和交接—断面水质符合—规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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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本省实?。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能源?政策逐步改善—燃料结构开》发利用低《污染、无污染的清】洁能源
—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有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能源
】。 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燃煤【燃油火电机》组、燃煤电站—和其他燃煤单—位以及其他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等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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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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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家具【、包装、印》刷、电子等使用涂】料的行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记录生产工艺、】涂料用量、生产【设施及污染控制【设,备的主要操》作参数、《运行情况
【 石—。油、化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并【对已经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
油!码头、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区)和使用油罐车、!气罐车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 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净》化、异味《或者: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决定》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机动车对—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或者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迁入手】续
《 : : 在用机动车—应,当依法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未取得有效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
【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交通投入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及其配套设—施,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行业:购置:、更新车辆应当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
第三》十七条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不能自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当】提供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利用或者处—。置
】。 危险废物产生【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临时贮存的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且】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临时贮【存的时间、地点【。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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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优先】区域隔离带》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 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造成土壤《。污染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应当【责,令,其限:制生产?、,排放或者停产并【责令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轻度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种植】指,导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 ?。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受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严格控制【受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
】
《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
! , 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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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时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振动、【噪光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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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应?当及时清运在—工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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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危害】环境的紧急状况【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减轻污!染损害消除》污染
!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环境风!险控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损害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导】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威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通,报当地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邻近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因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过错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而》支,付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承担】。。
【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或者禁止—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活》动,等相应的临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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