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 第六条 本省实行!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逐?步,开展和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任期及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使: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 ,     —省,人民政府每年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下达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 】     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应当?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 第七—条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和》海,域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组织相关人民】政府实施联》合防治? ,。 ,     实施联!合防治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商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共?。。同,实施的环《境保护计划》共同处理重大—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预警应急工作】;,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基本—。依据:各种开发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与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或者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小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   ?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应当相互—衔,接 】 第: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严格执行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确:。有必要?修改或者调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程序报》。请原批准《机关: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修改或者!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第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上报审批的【环境保护规划应当附!有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情【。况的说明 】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环境功能区划并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省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监【测数据库健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运行监测数据库并】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活动】禁止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 【    —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 【。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统计工作 》     【环境统?计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 》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处》理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实施信【息共享 》 ? 第十五条【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查处本《行政区域内下列本】应当由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处,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造成本行政【区域重大污染的【;   【  (二《),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 】    《。(三)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造】成重大污《染或者跨《行政区域《。污,染的行为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力的【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联—合进:行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污染环境的—行为时?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各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通信《地址等明确受理范围!和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核查处—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举报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 : 第十八条 【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 第?十九条 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