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六!条 本省实行—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逐步开》展和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任期】及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使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  : ,  省人民政府每】年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下达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 —   ? 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应当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 第【七条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和海域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组,织,相关人民政》府实施联合防治 !     实施联!合防治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商】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共同实施的环境!保护:计划:共同处理重》大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预警应!。急工作;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基本依据各种开】发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与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或者《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小?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     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应当相互衔接 ! , : 第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严格执行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确有必要》修改或者调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程序【报请原?批准机关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修改或者!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第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上报?审批的环《境保护规划应当附有!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情《况的说明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环》境功能?区划并?。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省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监测数据库健—。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运行监测数!据库并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活:。动禁:止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 【  《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 【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统计】工作:   —  :环境统计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 !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处理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实施信息共】享 】 第十?五条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查处本行政区域内下!。列本应当由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处】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  (一)造成本】行政区域重大污【染的; 【 ,   (二)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 【     (三)!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造成重【大污:染或者跨行》政区域污《。染的行为《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力—的 ?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联合:进行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污染环境的行为时!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各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通信地址》等明确受理范—围和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核》查处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举,报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第十八【条 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 , 第十九条 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