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 , 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国!务院外交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应对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应当遵守本法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并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