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0.4  】仪表电源 ! 10.4.1!  仪表电》源负荷属《“有特殊供电—要求的负《荷”时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 : ,10:.4.2  —仪表电源的容—量可按各系统用【电量总和的1.2】倍~1.《5倍计算仪》表电源?应,。配,。置静止型不间断电】源(:UPS?。)对电源有特殊要求!的仪表应配置—专用电源设备 】 : 10.4.3】  供电系统—。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中央控制《室和现场操作间【的仪:表供电系《统应包括单回路【或双回路《供电电源、双回路供!电电源的切》换装置、不间断【电,源(:UPS?)的供电电源(【含电池)《及电源分配装置;】    ! 2  《现场仪?表和电磁阀的电【源,应,由相关的就近仪【。表供电系统供电;】 ,。 :   》  3  》重要的电动阀的电源!宜,。由相关?的仪表?供电系统就近供电;! ?     【4  电源分配【装置宜?有20%《的备用?回路; 【 :    5  【供电线路《中的开关容》量可按正常》工作电流《的2.0倍~2.】5,倍选: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