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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信息公示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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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廊!坊市建设《。工,。。程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全市的建设类企业】作出年度《信用评价并》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其他:媒体: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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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信用信息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公《开,发布
!(一)建筑市场主】体未注销前》基,。础信用信《。息,长,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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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良好行为信【息自:发布之日起》发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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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良行为信息自】发布之日起发布2】年;: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本条第—。(二)、(三—)项信息发布结【束后转为信用档【案长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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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规定的信!用信息发《布期限可《以调整 《
》 (一)》缩短:发布期限建筑—市场主体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纠正了违法行!为且发布《期间:未发生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原信用】信息:征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缩短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发布期限但公开!发布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 (二)延长】发布:期限建筑《市,场主体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在发:布,期限:内再次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信用信息征【集部门可以》延长不?良行:为,。信息发布期限延长】发布期限《不超过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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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并在相应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同时应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 提供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可以登录廊坊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提供或者查询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活动中责【任主体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实行会员制度并通过!协议形式确》定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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