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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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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生—活居住和生产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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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市规—划区、各《县,市城区、建》制镇)各种》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除外)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 ,城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经?营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防治:。管理
—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基础损】坏或墙、柱、梁、拱!等主要承重》构件发生倾斜、【断裂致使结》构严重变形》、,损坏: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和正常使《用,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报告
!房屋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报告并与房屋所有!人协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房屋:。的维:修和安全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或】。超荷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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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
第六条 —市房:管部门是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 : 各县(市、【。区)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并协助房屋所】有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治理—危险房屋
】 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安】监、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房: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辖区的房】屋进行检查》、排查;《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单位以及商场、影!剧院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普查发现危险房【屋应当及时》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以及产—权单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组织治?。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定期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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