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建设布!局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十九条 新建或者不!宜就地扩建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应按要【求布:置在工业区》内对分散的》工业企业应逐—步按:。规划进行调整—
市区—中心区现《有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地迁?往规划的工业区或】者按规划要求—。对其用地的使—用性质进《行调整
进】行工业项目建设时与!之有关的环》保、市政《、能源、电信、消防!、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或设施应同步建!设
仓库【和堆场的设》置必须按规》划要求根据其使【。用性质、物资—流向、运输方—式以及安《全防护规《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危险!品仓库、堆场应【布置在?城市边缘的》下风、下《游,地段:同时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对现有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的危险品仓】库、堆场须有计【划,地搬迁
》 第三十条 公路】、,。铁路、航道沿线两侧!。按规定设不准建筑】区在不准建筑区【范,围内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交通附属设施除外)!
? 修建跨越》公路、航道或在公】路平:交道口以及》在,航道两侧设置—。。构筑物等设施应当】考虑公路、》航道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航!道工程的《技术标准《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源》按规划进行控—制并划定保护区范】围具体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居住—用地宜集中分—布形成规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按人口规模和服!务范围配套设置并设!物业:管理用房
— ,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居》住区内统一》规划设置供水设施、!变电站(房)、【煤气:。。站、污水处》理站(提升站)、】垃圾转运站、—公厕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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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时《应当按规定要求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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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要求》
《在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大型公》共建筑周围应设置】广场:绿地和街心绿地【
城市河(湖!)两岸应《按规:定设置?绿,化带
严【禁侵占城市》绿地不得在其—范围内修建无关的建!(构:。)筑:物严格保护古树名】木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进行有碍【风景名胜区风貌的工!程建:设
《第三:十,。五条 保护》现有:的,河湖水系《不得:随,意侵占、填埋水面】;加强河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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