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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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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村镇建设必!须编制村镇规划村镇!规划包括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建设规划】应当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
》第十一条 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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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村镇规划应当【以县(市《、区)域规划为依据!编制,并与农业【、水利、土地—、电力、交通、【邮电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村!镇的总体和建设规】划,期,限为十年《至二十年,村—镇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第十四条 【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五条 》。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已经批准《。。的村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行》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变】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按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村镇规划期【满前应当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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