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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私有《住宅建?设规划的实施—
《第十三?条 市区内私有【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实行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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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市?区内农村《村民新建《私有房屋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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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个人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私有《房屋: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到所在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有关批准文件【、,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核:定用地具体位置【和,。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建设—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 在市—区内农村村》民申:请私有房屋建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 , (一)建—设个人?。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私有房屋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到所—在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或办》事,处加盖公《章后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地形图(必要时出!具四邻意见书—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等材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件—后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
》 , (三)建设【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部门放线!、验:线后确认《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要求《后方可破土动工;】
《 (四)建设个【人,在房屋竣《工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六条 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确需延期的【应在期?满一个月《前向核发机关申请】延期: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居民—建设私有住房应【符合下列建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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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除重建、新建的住房!应当:达到三级耐火等级;!
(—。二)不得侵占消防】通道;
【。 (三)不得—在相:邻的:。。围墙上搭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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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数!为一层
第—十八条 私》有,住房施工期间如对公!共设施、《文物古迹、市—政管线和相邻房屋安!全等产生影响的建房!者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市城市规划局;】已造成?损失或?其他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城市居民!不能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农村《村民的住宅》
:第二十条 农—村村:民所:。建住宅不得出租、买!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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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材料城市规划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城市》规划管理执法检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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