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二章 私有住宅建】设的规?划控制
》
第八条 在市区!内农村?村民申请建》设私有住宅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性质、景观控制!、,。。建,设现状、宅基地状况!、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是否允许建设【
第九条 村民】私有住宅《。的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
第十条! 根据下《。列原则按城》市规划要求对—村民私有《住宅建设进行控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危房翻建外禁】止,建设私有住》宅
— 1、近《期已列入城市改造】或开发并发布拆迁公!。。告的区域;
! 2、位于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的?;
:
3—、位:于城市公共绿—地、生态林地、【河流保护用》地、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公路、铁路】、车站以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范围—内的;
》 4、50】米以上(《。含5:0米)规划》道路红线以外两侧各!80米?。范围内;4》0米(含40米)-!50米(不含—50米)规划—道,路红线以外》两侧各60米—范围:内;15米(含15!米):-4:0米(不含40米】。)规划道路红线以】外两侧各《。50米范围内;【
,
《 5、位于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因城市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前款!规定的危房翻建指】原私:有房屋经《市房产局确定—的危房鉴定部—门鉴定确《属危房经规》划部门批准允许按】原地:基,、原面积、原高【度进:行翻建
》 , (二)》、在除上述第(【一)条之外的其他】区域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可予审批但】其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其宅基地!面积的0《.7倍?
第十《一条 对城中—村私有房屋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其!原有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布置形】。式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私》有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