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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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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许】可证制度
】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拆迁工》。作,。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伪造》、转借、买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申办拆迁许可证!必备:条件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房《屋,拆迁:申请、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五)拆】迁范围规划图;
】
(六)—本市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全额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存【款证明;
【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中的文件但须—。提供经?市,政府批准的》相关证明文》件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拆迁?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按规定?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
第九条 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
》 拆迁人应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专用》存,款账:户专项用于》。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第十条 拆【迁公告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以及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时】间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完《成,房,屋,拆迁工作的起止【日,期
《 ,搬迁期限是指—拆迁公告规定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第十一《。条,。 拆迁期限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须》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答复【但累计拆《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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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限制《。的活动
— 拆迁范《围确定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下达书】面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
(一)新建、!扩建、?。翻建、改建房屋【;
(二【)房屋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典,当、赠与、分户、析!产等:;
(三【)办理新的营业【许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手续
》 拆迁?。期限届满时暂停措施!自,行解:除
:
第十三条 自行】拆,迁与委托拆迁
】 拆迁人》具有拆迁资格—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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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拆》迁资格管理与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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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经】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与上岗?证书实行年检制【度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当事人!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用途、—结构、楼层》。、搬:迁,期限:、补偿方式》;
《 (:二)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载》。明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贴】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期限;—
(三—)实行产《权调换的应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安置】地点、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拆迁】过渡方式《、产权调换》差价款金《额、差价《结算:方式、交款期限【;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拆迁当事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协议的—规,范文本由《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 仲裁【、诉讼和《先予执行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 【拆,迁裁决
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期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由裁:决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经调查、取证!、核实后《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据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屋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裁《决的执行
第十八!条 :产,权注销?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被拆迁?。人应当办理房产权】。。属注销登记手续【拆迁人应予以配合
!。
第十九条 【建筑面积与使用性】。质的确定《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没有记?载或有争议的—。以市房产《产权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拆迁人申请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或者由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行—。强制执行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一:。条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纠纷?的处理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拆迁房屋的!按照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拆迁当事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不】影响非拆迁区域【公用设施正常使用情!况下做好证据保全后!按工程要求》按期搬迁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保存与》。验收
》 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搬!迁时须保持》原房屋?的完整不得损坏原房!屋设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拆迁人《完成拆迁项目—后应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现场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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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应当经《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必—须,是有能力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单位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房屋
—拆除: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代管:房屋、弃《管房屋?和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拆—迁人应?依据本办法》提出货?。币补偿方案》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并】。将货币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第二:。十五条 抵押权【房屋的处置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拆迁补—助费:的管理?
: 拆迁人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临时】租房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误?工补助费、资助费必!须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否则银行不予提!取现金?。。财务部门不》予核销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资料—的管理?
拆迁—。人须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拆迁资料《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拆,迁,档案建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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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应当接【受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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