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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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实施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十九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不得拒绝、阻】。挠,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笔录,收集有关证】件
?。第七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或检查《。结,。果,对情节》较重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立案《,并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决定:
— (》一):对事实清楚、证件】确凿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三)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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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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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移送行政【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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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拒不执行!限期拆除或停止建设!决,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工程,不《予供应水、》电、气、暖,—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越职责《权限审批《。建设工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批机关撤销其【批准文件《;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审批机关负责组织拆!除,并依法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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