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建筑管【理
》第七条 所有—。单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翻《建的一切建筑和构筑!物,都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文【件和设?计图纸经有关部门】审,签意见后由市城建局!按照规划《要求签发《建筑:许可证?并到现场核对定线】方可施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设计】前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文件和千】。分之一地形图由市城!建局按照城市建设】规划核定其建筑用途!性质、位置、朝【向、:层次、密度、标【高、面积、》绿化: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然—后标明红《线方:。得进行技术》设计
第》九条: 建筑技术设计【必须由省建委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进行技术《审核:否则其设计图纸【不,。予审理
第十【条 建筑设计图纸】经审核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如在施工中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平《面布置、面》积、:层次、标高及体形时!须将变更理由和图】纸,报送市城建局审批】
第十一条 【。在城区内不得新【建或扩?建有害?公共:。安宁:及环境卫生的建【筑物各?建筑物应控制合【理的建筑密度未经批!准不得插空建筑【不得:。。擅自砌筑《围,墙
第《十二条 《凡是:要求在?市,区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私房的必须属】市区户口住房确【实困难?产权:清楚符合以下原则】的即住房不在市【区主次?干道上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交通、人—防,。、消防安全不影【响市容卫生不影【响园林绿化》不妨碍市政公用【设施:不填塞?河塘江涂如有影【响周围住户》通风、?。采光:的要附?有四邻关系》协议书对四邻关【系有争议的问题【可由居?委会调解或私—房审批部门裁—决
第《十三条 所有私人建!。。房包括允《许公房住户》自行抬楼、城郊【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房都要先向区房】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房屋: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布置、面积】。、层次、体形—等)由房《管所审查提出具体】意见再报城区人【民政府按城市规划要!。求签发?建,筑许可证并到现场核!对定线方可施工
】
第十四《条 对未领取建筑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一切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和扩大建筑面】积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而!影响安全和有碍【环境:。保护的建筑临时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均属:违,。章建筑银行、物【资、水电、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均应予?以抵制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单位!违章建筑由市—城建局通《知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或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对私人建】房,中的各种违章建房】由各城区人》民政府会《同各:有关主?管局共同《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查封、罚款】或,拆除措施
第十】五条 各种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古代建》筑,。和名胜古迹以及风景!。区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拆除、!损坏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体形并注意保【持周围环境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