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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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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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质量验收】由古建筑的管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古:建筑防雷工》程验收?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施工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
6.1》.2 《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且具备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提交的?检测合格报告—和完整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条件下进行
【
6.1.3! 验?收可分检验批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防雷工程中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时!。凡经随工检测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不再重复检验但【应检验?随工检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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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古】建筑防?雷工:程验收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抽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且,当古建筑的防—雷引下线数量大于等!于4根?时至少?应检验4根当引下】线数量?少于4根时每根引】。下线均应检》验
《
?6.1.5 【防雷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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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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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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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验收结《果均合?格
《
6《.1.?6 防雷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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