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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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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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质量验收由》古建筑的管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古建筑?。防雷工程《验收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施,工,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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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且具?备,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提:交的检?测合格报《告和完整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条件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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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验收可】分检验批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防《雷工程中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时【凡经随工检测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不再重复【检,验但应检验随工检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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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古建!筑防雷工程验—收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抽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且当古建筑的【防雷引下线数—。量大:于等:于4根?。时至少应检》验4根?当引下线《数量少于4根时每】根引:下线均?应检验
!6.1.5 【防,雷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标准的》规定;
《
】 2 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 :3 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验收结果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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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防雷《。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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