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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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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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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古建筑防雷》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应!编写勘察报》告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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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古建:筑应按其防雷—级别确定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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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古建筑的《防,直击:雷,装置宜在其外独立】安,装
4】.1.4 古建筑!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第!一级防雷古建筑和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设计尚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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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和接闪器安装位置应!满足被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可采用滚球》。法和网格法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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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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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当古》建筑内设有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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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古—。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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