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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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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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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古建筑防雷【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应编写《。勘察报告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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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古建【筑应按其防雷级别确!定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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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古建筑的防直击!雷装:置,宜在其?外独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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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古建筑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第一级防》雷古建筑和》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设计尚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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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和?接闪器安装位置应】满,。足被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可采《用滚球法和网—格法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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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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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当古建《筑内设有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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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古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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