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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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
4.1【.1 古建筑防雷!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应编【写勘察报告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1:.2 古建筑应】按其防雷《级别确?。定,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
—4.1.3 【古建筑的防直击【雷装置?宜,在其外?独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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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古建筑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第一级防【雷古建筑《和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设计尚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有关规定
】
?4.1.5 【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和接闪》器安装位置应—满足被?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可?采用滚球法和网格法!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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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
4.1.7 ! 当古?建筑:内设有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4.1!.8 古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