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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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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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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古建筑防雷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应编写勘察》报告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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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古建筑应按其防【雷级别确《定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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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古建筑《的防:直击:雷装置宜在其外独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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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古!建筑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第一级?防,雷古建筑和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设计尚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有关规!定
【。4.1.5 【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和—接,闪器:安装位置应满足被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可采】用滚球法《和网格法《。。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4.】1.6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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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当:古建:筑,内设有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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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古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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