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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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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大型外装】修、城市绿化工程】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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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申请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并附有审定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实地》核查根据建设工【程所在?位置的详细规划通过!。审查:设计方案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变的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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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放验:线及日常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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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在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建设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持用地批《准文件和其他必备】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依据详细》规划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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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发放】后建设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或: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自行【。失效:因正当理由》不能开工的可提前】一个月申请准—予延长开《工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仍】未开:工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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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放】验线合格证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测【。、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有关备案资料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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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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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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