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大型外装修、—城市绿化工程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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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申请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并附有?审定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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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实地核查根据建设!工,程,所在位置的》详,细,规划通过《审查设计方案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变的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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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放验线及日—常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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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在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建设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持用地批》准文件和《其他必备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依据详细规划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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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发放后建【设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或《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自行失效因正当理!由不能开工的可提】前一个月申请准予延!长开工?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仍未开工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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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放!。验线合?格证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测,、,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办理【备案手续《
【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有关备—案资料?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等《手续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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