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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大型—外装修?。、城市绿化工程【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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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申《请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并附有?审定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实地!核查根据建》设工程所《在位置?的详细规划通过审查!设计方案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变—的,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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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放验【线及日?常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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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条 在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建》设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持用地批准】文件和其他》必备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依据详细规划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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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发放后建【设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或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自行失效因【正当理由不能开【工的:可提前一个月—申请准?予延长开《工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仍未开工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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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放验线合格证—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测、: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办理—备案手续
】 ,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有关备案资料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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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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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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