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保障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是指本?行政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简称—
?。。
:。
,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及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区是指乌海!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行:政辖区
【 本办法【所称各项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及造成【地形地?貌改变的《挖沙、采石》、取土?等活动
《
,
—第三:条 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在【乌达区、海南区【设,立两个?。办事处办事处受【。市规划局的委托【按分管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 国土资《源,、建设、农牧、林】业、水务、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
?
, 各区人!民政府要将本—辖区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证
【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