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乡建:。设、交通、水—利、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实施?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程管理的;
【
—。 (二)接》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后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
? (三》)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
— 第:四十条 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设备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
【(二)勘《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
】(三)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 (四【)租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 (五)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
!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
!
: ? (三)施工单位!未,。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
》 ,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履行告知《义务:的;
?
(六)】对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工程监理】规划未?包含:安全监理《专,篇,的;
《。 —(二)未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者未《实施的;
】 : (?三)未?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务,的;
— ,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工程: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的或者【未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加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
— (二)《签署虚假技术—文件:。的
? 第?。四十五条《 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
?。
— (:二)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
? (三【)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
! ?。。 ?(,四)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施】、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
》 (五)其】他施工现场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的;!
《 ?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对应当受理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 (四)—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行《政责任
》 》 , : :(一)因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 《 : (二)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
】 》 (三)《已责令并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整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 (四)因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采【取隐瞒?、欺骗等《行为致?。使无法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
】
: , : (五】)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
》 》 (六)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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