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乡建设、交通】、,水利、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实施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程管:理的;  】 ,  (二)接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后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 《。  :  (三)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 : : 第四十《。条 :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设备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   ?  (二)勘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 :。     【(三)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 ,   (四)租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五)!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 ,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   !  (三)施—工单位?。未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 【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履行告知义务的;】     (六)!对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工程监理【规划:未包含安全监理【专篇的;《   —  (二《)未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者未】实施的; 》    — (三)未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务《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 《。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工程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的!或者未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加《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 :  :   (二)签【署虚假?技术文件《的 》第四十五条 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   【  (二)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 ! , ,   (三)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   】。  (?四)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施、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     】(五)其他施工现】场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的;  !。。  :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 (三)《对应当受理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     (四)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行政责任 【       【  (一)因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 , (二)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 》    《     》(三)已责令—并,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整《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四!)因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采取【隐瞒、欺骗等行【为致使无法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 【   》 ,     (五【。)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   ?   ? (六)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