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三)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   ?(四)?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城镇房屋修缮、城!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五)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环【。卫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六)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 (七)园林—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八)?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 ?   ?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镇(乡)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第三十—三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交通、水利、拆除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领、》延期时应当》征求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及时回【复书面意见》     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工《作由: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移【。送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包括》招投标(《承、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 !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程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程监督人员—、监督时间、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等:内容   】 , 安全监《督人员应当按照【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城乡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安全监督人—员应对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监督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拒绝签字的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应当有】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中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争议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