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三)!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城【镇房屋修缮、城【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五)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环卫《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六)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七《)园林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八)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
—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 , ?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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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镇(乡)!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第三《十三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交通:、水利?、拆除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领、《延,。期时应当征求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及《时回复书面》。意见
— : 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工!。作由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移送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包括招投标(承】、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
?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 :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程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程监?督人员、监督—时间、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等》。内容
》 安全监】督人员应当按照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城乡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安全监督人员应【对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监,。。督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拒绝签字的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应《当有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中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争?议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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