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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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本:市的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部《发,布的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使用时【。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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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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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且必须建—设的建?设用地按《本规定附《表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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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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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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