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控制!油、润滑《油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7—.5.1 油系统!油循环?和试运行前》除,应具备本规范第7】.,1.5?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备》有足量?的符合制《造,厂要求并经化验合格!的透:平油;
—
《 2 —油循:环区域?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
《。。
,
7.5.》2 充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向【油箱:充,油时宜经过滤油设】备,;
》
: , 2 油箱和!油系:统设备及管道应无渗!漏;
《
—。 3 油位【指示器应动》作灵活其《指示与油箱中的实际!油,位应:相符合;
】
4 !高油位和低油位【。信号应调整正确
!
7.—5.3 《 ,油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油冲洗过》程中应对系统中的】精,密部:件进:行保护管道系统上】的仪表取样点—除留下?必需:的油压监视点外【均应隔断;
!
《 , 2 冲洗油温】宜交变进《行高:温宜为7《5℃左右但不应【超过85℃低—温宜为30》℃左:。右;
【
》3, 油冲洗合格后】应恢复各节》流,。孔板、伺服阀、压力!调节装置等》部件并应再次—循,环,冲,洗至:油质合格
—
:
,
,7.5.《4 油系统冲洗】后油的颗粒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 5190.】3中的有关规定【颗粒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润滑油、》顶轴:油颗粒?度应:达到或?优于:。NAS7级;—
,
》 , 2 —控制油颗粒》。度应达?到或优于《NAS5级》
7【.5.5《。 人体皮肤应【避,免与:抗,燃油直接接触
】
7.—。。5.6 油—。系,统,试运和油循环完【毕后应提供下列项】目文件
! 1 — 油:质化验报告;
!
《 ?2 油泵试运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