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 控制油《、润滑油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7.5》.1 油系统油循!环和试运行前除【应具备本规范第7.!1.5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备有足量的符—合制:造厂要求并经化验合!格的透平《油;
】 : , 2 油循环区域!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
—
7.5.2 】 充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向油箱充油时宜经】。过滤油设备;
】
— :2 油箱和—油系统设备及管道】应无渗漏;
—
?
《 3 油位【指示器应动作灵【活其指示与油箱中的!实际:油位应相符合;
】。。。
】 ,4 高油位—和,低油位?信,号应调整正确
】。。
,
7《.5.?3 油《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油冲?洗,过程:中应对系《统中的精密》部件进行保》护管道系统上的仪表!取样点除留下—必需的?油压监视点外—均应隔断;
—
《
2— 冲?洗油温宜交》变进行?。高温宜为75℃左】右但不应超过—85℃低温宜—为30℃左右;【
【 , 3 》油冲洗合格后—应,。。恢复各节流孔板、】伺服阀、《压力调节装置等部件!并应:再次:循环冲洗至油—质合格
【
7.5.4 】 油系统冲》洗后油的颗粒—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 5190.3】中的有关规定颗粒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润滑油、顶轴油颗!粒度应达到或—优于NAS》7级;
! 2 — 控制油颗粒度应】达到或?优于NAS》5级
7!.5.5 人【体皮肤应避免与抗燃!油直接接触
【
《7.:。5.6 油—系统试运和油—循环完毕后应提【供下列?项目文件
【。
? : :1 油质化验【报告:;
! 2?。 , 油:。泵试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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